湘潭县从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,县河长办积极探索河长制工作标准化建设,从提升基层基础入手,不断完善工作体系,推行县、乡级河长“巡、治、考”、报”四字诀, 督促各级河长按时完成了每月巡河任务,形成了一条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的河长治水责任链。在推进落实河长制工作中,湘潭县实行河长巡河流程化管理,将河长制工作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机结合,实施河长巡河“看”“查”“交”三个巡河步骤。
县河长办还会同相关部门各尽其职聚焦治理水环境,在城镇污水处理、工业废水处理、禽畜养殖退养、网箱退养、“僵尸船”专项整治、黑臭水体治理等方面积极作为,确保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、国控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。同时充分发挥“四长”联动作用,推进河湖“八乱”整治常态化、规范化,遏增量,减存量,有效修复和恢复河湖生态功能,加快实现“水系完整、水量保障、水质良好、河流畅通、河面清洁、河岸整洁、生物多样、岸线优美”的目标。
县河长办相关负责人表示,各级河长一定要厘清各自职责,切实把管河护河责任放在心上、扛在肩上、落实在行动上,确保河长巡河履职不走样,推动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,让河更清,让景更美,让城更绿,切实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(湘潭县河长办编辑整理)